同情抒情散文
同情是一種很常見的心態(tài),一般用在不如自己的對象上,比如街邊的乞丐,比如遇到不順心事情的人們。和嫉妒一樣,同情也是難以抑制的,直到被同情對象從視野中消失或者變得強大起來。
之所以把嫉妒和同情放在一起,是因為二者都是人的一種本能情緒反應,都折射出自我的狀態(tài)--嫉妒時,自我是不自信的;同情時,自我是自信的。
盲目同情一度被認為是不好的,古人用“婦人之仁”來形容之;至于婦人是不是一味同情的代名詞暫且不論,盲目同情確實有失偏頗--正如東郭先生和狼、農夫和蛇中說的那樣,被同情的狼和蛇最后都選擇了傷害同情它的人,其中三味讓人深思;我的意見是,在智慧的心態(tài)下去同情,一如在智慧的前提下去教育、去愛一樣。非如此,就容易被表相迷惑,從而事與愿違。佛的悲天憫人是智慧到達一定境界后,能夠看透因果、洞察今昔后的一種居高臨下,那是另外一種境界了。
有句話說的好--可憐者必有可恨之處。最近也一直在觀察、思考,看自己、看外界,看自己不如意時是不是有做得不對的地方,看在受到外界傷害時是不是還一味用玫瑰色的眼鏡看世界。正如一位失去理智的酒鬼不值得同情一樣,一個喪失了正常思維與心態(tài)的人,也只能求助于心理疏導或醫(yī)藥。我們可以說童言無忌,但說過后,面對孩童的一味頑皮,也需要用一些適當的手段來教育一下,否則就會助長其頑劣天性;而交往中,更需要及時發(fā)現(xiàn)自己或他人的'“犯規(guī)”之處,及時糾正,將交往重新納入到合理的模式上來。只有模式合理了,才能平衡,才能長久;一時親、一時疏,愛之欲其生、恨之欲其死,其實都是不值得提倡的沖動心態(tài)。
一些動物善于用保護色來保護自己,我們也需要提防那些有意無意傷害他人的言行。至于言行用什么樣的外衣來裝飾是不可預知的,而如果被這樣的外衣所迷惑而對其違反規(guī)律后的必然處境一味抱以同情,還不如用旁觀者的眼光指點一下迷津,遠比這解決不了實際問題的方式好得多。當然,指點不指點也要看對方是不是值得這么做了。這一點同樣適用于自己,因為人不僅會欺人,也會自欺。自欺者的覺悟就更需要諍友的提醒或自己的勇氣了。
說了這么多,其實更多的是對自己的提醒。有時我們自以為正確的心態(tài)與言行,可能不知不覺的就違反了一些規(guī)律或默契,而因此造成的后果一定不能隨便找一件事物來發(fā)泄,一定要找到根源--好像那個搬家的貓頭鷹告訴別人,東村人嫌它叫得難聽,所以搬到西村去--叫聲不能改一下或者不能少在深夜叫得人睡不著,西村人同樣會煩它的。至于它搬來搬去的辛苦是不是值得同情,那又要看從什么角度去評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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