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證明書
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寫過證明,肯定對各類證明都很熟悉吧,證明是指由組織或個人出具的證明有關人員或事件的真實情況的書面材料。寫證明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土地證明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土地證明書1
國土資源局:
茲證明位于______房屋產權歸_____所有,其使用、經營權已交付給其下屬單位_________出租使用管理。該場地建于______年,至今尚未取得產權證明,已經竣工驗收合格,可以作為經營場地,不屬于違章建筑,無安全隱患。出租時間從 _____年___月___日至 _____年___月___日,并同意租給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經營使用,由此產生的產權糾紛和房屋質量問題由我單位承擔。
特此證明
證明人: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土地證明書2
國土資源局:
茲有x身份證號:
辦理用地位置座落在x村(居委會),x申請使用土地的范圍包括了本人位于其用地側的`x建筑物用地,該建筑物是由本人建造使用,所占用土地x辦理土地批準和土地登記手續(xù),現本人對該建筑物所占土地合并到x申請登記的宗地使用無異議。
特此證明
證明人:xx(簽名)
xx年x月x日
土地證明書3
尊敬的各級領導:
本人系xx市xx區(qū)(縣)xx鎮(zhèn)(鄉(xiāng),街道)xx村村民,目前戶口成員共x人,分別為:XXX(戶主)、XXX(系戶主妻子)、XXX(系戶主兒子)、XXX(系戶主兒媳)等,鑒于本人(XXX)現已結婚成家(并已有小孩),有正式穩(wěn)定工作,經濟已獨立,長期與原有家庭分開居住,現為了解決工作、生活、社會養(yǎng)老、子女上學等諸多問題,經與全體家庭成員協(xié)商一致,同意本人從原戶中分出,另行立戶。 特此申請!
敬請予以批準,為感!
申請人: xx年xx月xx日
分戶村級證明
茲有XX縣XX鄉(xiāng)鎮(zhèn)XX村XX組村民XXX,性別、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此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于XXX結婚,并生育有子女,現此人居住在XXXX(地址)獨立生活,望派出所給予辦理為謝
特此證明
XXX村委會
xx年xx月xx日(蓋章)
土地證明書4
國土資源局:
茲有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辦理用地位置座落在____村(居委會),申請使用土地的范圍包括了本人位于其用地側的'建筑物用地,該建筑物是由本人建造使用,所占用土地辦理土地批準和土地登記手續(xù),現本人對該建筑物所占土地合并到申請登記的宗地使用無異議。
特此證明
證明人: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土地證明書5
坐落于虎門鎮(zhèn) ΧΧ 村 南坊 村民小組的`土地,土名 禾口 ,用地面積 17000 平方米(具體見簽章認可的紅線圖),原用途為耕地、漁塘等,現申請用途為 工業(yè) 用地。該土地權屬屬 ΧΧ 村 南坊 村民小組,現 ΧΧ 村 南坊 村民小組經集體討論,同意將該地調撥給 ΧΧ 村村民委員會作 工業(yè) 用地,以后該地的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歸屬 ΧΧ 村村民委員會,特此證明。
村民小組(蓋章):
組長簽名:譚ΧΧ 二OO 二 年 十 月 一 日
村民委員會(蓋章):
主任簽名:陳ΧΧ
二Oxx 年 十 月 一 日
土地證明書6
國土資源局:
茲有 辦理用地位置座落在 村(居委會),持有土地批準證書號碼為 的土地(變更)登記手續(xù),申請使用土地的范圍包括了本人位于其用地 側的' 建筑物用地,即地號為 的宗地圖所示 號至 號界址線包含(穿過)的建筑物。該建筑物是由本人建造使用,所占用土地 辦理土地批準和土地登記手續(xù),土地使用權屬于 ,現本人對該建筑物所占土地合并到 申請登記的宗地使用無異議。
特此證明
證明人(建筑現使用者): (簽名)
二0 年 月 日
土地證明書7
區(qū)城鄉(xiāng)建委:
同意 等 戶村民在 鎮(zhèn)(鄉(xiāng)、街道) 村(社區(qū)) 組利用集體土地建房,該地塊總面積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 平方米,所用土地屬于集體建設用地、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 特此證明
注:建設農戶名單詳見集體土地村(居)民聯(lián)建房建設業(yè)主基本情況統(tǒng)計表。
國土部門簽章:
年 月 日
土地證明書8
坐落于**鎮(zhèn)***村***地段J-3-01-b(R2)地塊,土地面積100畝(見附圖),本村已于20xx年3月3日與*************有限公司簽訂了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20xx年9月7日************限公司已辦理85畝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該地塊紅線四周外15畝土地(東8.5米,南15米,西5米,北5米)的土地使用權屬************有限公司。
特此證明
*********村民委員會
二0一x年六月十九日
土地證明書9
上訴人鶴壁市國土資源局因頒發(fā)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一案,不服鶴壁市中級人民法院(2x07)鶴行初字第1號行政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上訴人鶴壁市國土資源局的委托代理人曹峰、樊云峰,被上訴人鶴壁市山城區(qū)龐村農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簡稱龐村信用社)的委托代理人武毅華、王發(fā)彥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2x05年6月8日,鶴壁市國土資源局為龐村信用社頒發(fā)鶴土他項(2x05)字第02x號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2x06年12月8日,龐村信用社提起本案之訴,請求確認鶴壁市國土資源局頒發(fā)鶴土他項(2x05)字第02x號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的行為違法,判令鶴壁市國土資源局賠償損失49萬元及利息。
一審法院查明,鶴壁市淇濱區(qū)人民法院在審理趙翠霞、武紹賢訴賈清恒合伙糾紛一案中,作出(2x03)淇濱民初字第1486-1號民事裁定書,將鶴壁市盛達汽車修理廠12.5畝土地(其中包括本案鶴壁市國土資源局為龐村信用社辦理抵押登記的3369.59平方米土地)予以查封,并于2x03年7月15日依法向鶴壁市國土資源局送達了民事裁定書及協(xié)助履行通知書。2x04年1月、2x06年2月2x日,鶴壁市淇濱區(qū)人民法院將該宗土地依法予以續(xù)封。
2x05年6月8日,龐村信用社與案外人喬國勤、鶴壁市盛達汽車修理廠簽訂抵押擔保借款合同,喬國勤在龐村信用社借款49萬元,期限1年,利率9.9975%。鶴壁市盛達汽車修理廠以其鶴國有(2x05)字第0260號國有土地使有權證登記的土地使用權為該款提供抵押擔保,并依法進行了抵押登記。鶴壁市國土資源局為龐村信用社頒發(fā)鶴土他項(2x05)字第02x號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該證明書載明:①權利人:“龐村信用社”;②義務人:“鶴壁市盛達汽車修理廠”;③座落:“太行路東側”;④他項權利種類及范圍:“鶴國有(2x05)字第0260號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土地使用權人鶴壁市盛達汽車修理廠,土地面積3369.59平方米,抵押金額肆拾玖萬元整”;⑤設定日期:“2x05年6月8日”;⑥權利順序:“第一
權利人”;⑦存續(xù)期限:“2x05年6月8日至2x06年6月8日”。抵押合同生效后,龐村信用社依約履行了放款義務。
2x05年8月19日,鶴壁市淇濱區(qū)人民法院向龐村信用社下達(2x05)淇濱法協(xié)字第618-2號協(xié)助調查取證通知書,要求龐村信用社提供鶴壁市盛達汽車修理廠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情況。此時,龐村信用社得知借款抵押的土地使用權已被法院查封,法院將對該塊土地拍賣執(zhí)行。2x05年10月13日,龐村信用社向鶴壁市淇濱區(qū)人民法院提出執(zhí)行異議,鶴壁市淇濱區(qū)人民法院作出(2x05)淇濱法執(zhí)字第618-3號民事裁定書,以該塊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登記是在法院查封期限內,認定抵押行為無效,裁定駁回了龐村信用社的異議。
2x06年6月9日,喬國勤在龐村信用社的借款49萬元到期后,喬國勤未能依約償還借款本息。2x06年9月,龐村信用社以喬國勤、鶴壁市盛達汽車修理廠為共同被告提起民事訴訟。2x07年6月2x日,鶴壁市淇濱區(qū)人民法院作出(2x06)淇濱民初字第754號民事判決書,判令喬國勤返還龐村信用社借款本金及利息,鶴壁市盛達汽車修理廠承擔連帶責任。該民事判決書發(fā)生法律效力后,龐村信用社向鶴壁市淇濱區(qū)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由于喬國勤、鶴壁市盛達汽車修理廠無財產可供執(zhí)行,2x08年3月,鶴壁市淇濱區(qū)人民法院裁定,(2x08)淇濱民執(zhí)字第5號案的執(zhí)行程序終結。
一審法院認為,(一)鶴壁市國土資源局2x05年6月為龐村信用社頒發(fā)鶴土他項(2x05)字第02x號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的行為應確認違法。根據原國家土地局《土地登記規(guī)則》第二條、第四條的規(guī)定,鶴壁市國土資源局具有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的行政職權。其作為有權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的行政機關,在辦理抵押登記過程中應盡到必要的審查義務。本案中,鶴壁市國土資源局在收到法院查封協(xié)助通知書后,明知涉案宗地已被查封依法不具備抵押登記條件的情況下,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xù),頒發(fā)鶴土他項(2x05)字第02x號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該行為明顯違法。因該權利證明書上載明的抵押物已被法院執(zhí)行給了案外人,抵押物已不復存在,龐村信用社持有的權利證明書失去了存在的意義和基礎,該權利證明書已不具有可撤銷的內容,故龐村信用社要求確認鶴壁市國土資源局頒發(fā)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違法的訴訟請求成立,應當予以支持。(二)鶴壁市國土資源局頒發(fā)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的行為,給龐村信用社造成了49萬元及利息無法收回的經濟損失,應承擔行政賠償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四十一條的規(guī)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是土地使用權抵押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龐村信用社是基于對鶴壁市國土資源局所辦抵押登記行為的信賴,才為案外人喬國勤發(fā)放貸款49萬元。鶴壁市國土資源局未盡到審查義務違法辦理抵押登記的行為是導致龐村信用社無法收回貸款49萬元及其利息的直接原因,鶴壁市國土資源局對此應承擔行政賠償責任。但是,鶴壁市國土資源局頒發(fā)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上載明的抵押范圍是49萬元貸款,故鶴壁市國土資源局應在49萬元范圍內賠償損失,龐村信用社要求賠償49萬元所產生的利息的訴訟請求不應予以支持。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十七條第二款第二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四條第四項、第七條第一款、第二十八條第七項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行政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二十八條的規(guī)定作出判決:一、確認鶴壁市國土資源局為龐村信用社頒發(fā)鶴土他項(2x05)字第02x號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的行為違法;二、鶴壁市國土資源局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賠償龐村信用社49萬元;三、駁回龐村信用社的其他訴訟請求。
上訴人鶴壁市國土資源局不服一審法院判決,向本院上訴稱:(一)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關于依法規(guī)范人民法院執(zhí)行和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協(xié)助執(zhí)行若干問題的通知》第十一條的規(guī)定,鶴壁市淇濱區(qū)人民法院2x04年1月19日對鶴壁市盛達汽車修理廠12.5畝土地的繼續(xù)查封,其效力為1年,至2x05年1月19日消滅。所以,鶴壁市國土資源局2x05年6月8日為龐村信用社頒發(fā)鶴土他項(2x05)字第02x號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的行為不在法院繼續(xù)查封的期限內,應認定為合法有效。(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三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十五條的規(guī)定,龐村信用社有權從拍賣鶴壁市盛達汽車修理廠土地使用權所得的96萬元價款中優(yōu)先受償49萬元,一審法院認定鶴壁市國土資源局頒發(fā)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的行為造成龐村信用社49萬元及利息損失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審法院判決確認鶴壁市國土資源局頒發(fā)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的行為違法,并判令鶴壁市國土資源局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賠償龐村信用社49萬元,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請求撤銷一審法院判決。 被上訴人龐村信用社答辯稱:上訴人對最高人民法院、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關于依法規(guī)范人民法院執(zhí)行和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協(xié)助執(zhí)行若干問題的通知》第十一條的規(guī)定理解錯誤,鶴壁市國土資源局2x05年6月8日頒發(fā)鶴土他項(2x05)字第02x號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是在涉案土地被查封的期限內,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七條的規(guī)定,且同答辯人的損失有直接聯(lián)系,一審法院判決確認鶴壁市國土資源局頒發(fā)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違法并承擔49萬元賠償責任正確,請求維持一審法院判決。
本院二審查明的事實同一審法院查明的事實一致。
本院認為,(一)鶴壁市國土資源局頒發(fā)鶴土他項(2x05)字第02x號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的具體行政行為違法。在最高人民法院、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關于依法規(guī)范人民法院執(zhí)行和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協(xié)助執(zhí)行若干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實施前,相關法律、法規(guī)、司法解釋和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沒有關于查封和繼續(xù)查封期限的規(guī)定,《通知》第十一條第一款關于查封期限不超過2年和續(xù)查封期限不超過1年的規(guī)定也沒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但是,根據《通知》第二十九條“本通知下發(fā)前已經進行的查封,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計算期限”的規(guī)定,在2x04年3月1日之前進行的'查封,查封裁定或協(xié)助執(zhí)行通知書未設定查封期限的,查封期限從2x04年3月1日起計算,期限為2年。本案涉及的土地在2x04年1月被繼續(xù)查封未設定期限,應當認為在《通知》實施后,期限為2年,即是2x04年3月1日至2x06年2月28日。鶴壁市國土資源局在2x05年6月為龐村信用社頒發(fā)鶴土他項(2x05)字第02x號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時,涉案土地仍處于被查封的狀態(tài),鶴壁市淇濱區(qū)人民法院2x05年10月19日作出的(2x05)淇濱法執(zhí)字第618-3號民事裁定書也對此予以了認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七條第五項關于“依法被查封、扣押、監(jiān)管的財產”不得抵押的規(guī)定,鶴壁市國土資源局在本案涉及的土地仍處于被查封狀態(tài)的情況下,頒發(fā)鶴土他項(2x05)字第02x號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的行為明顯違法。上訴人關于其頒發(fā)鶴土他項(2x05)字第02x號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合法有效的主張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支持。因涉案土地已被法院強制執(zhí)行,鶴土他項(2x05)字第02x號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不具有可撤銷的內容,一審法院判決確認鶴壁市國土資源局為龐村信用社頒發(fā)鶴土他項(2x05)字第02x號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的行為違法正確。(二)龐村信用社的損失與鶴壁
市國土資源局違法頒發(fā)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有直接因果關系,鶴壁市國土資源局應當承擔相應的行政賠償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四十一條的規(guī)定,土地使用權抵押合同自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鶴壁市國土資源局辦理抵押登記,是龐村信用社與喬國勤、鶴壁市盛達汽車修理廠簽訂的抵押擔保借款合同產生效力的前提,也是龐村信用社向喬國勤發(fā)放49萬元貸款的前提。由于本案涉及的土地后來被法院依法拍賣并清償他人債權,喬國勤和鶴壁市盛達汽車修理廠無其它財產可供執(zhí)行,導致龐村信用社的債權不能實現,涉及49萬元及利息債權的執(zhí)行程序終結,其最終損失了49萬及利息。應當認為這49萬元及利息損失是鶴壁市國土資源局未盡到必要的審查義務,在本案涉及的土地仍處于被查封狀態(tài)下違法辦理抵押登記直接造成的,龐村信用社沒有過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四條第四項和第七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鶴壁市國土資源局應當承擔相應的行政賠償責任。上訴人關于其不應承擔行政賠償責任的主張,沒有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支持。但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二十八條第七項的規(guī)定,賠償的范圍僅限于財產權的直接損失,鶴壁市國土資源局僅應就龐村信用社的直接財產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即對49萬元本金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對49萬元所產生的利息損失依法不承擔賠償責任,一審法院判決鶴壁市國土資源局賠償龐村信用社人民幣49萬元,駁回龐村信用社的其他訴訟請求正確。綜上,一審法院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依法應予維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一條第一項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本案二審訴訟費50元由鶴壁市國土資源局承擔。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審 判 長 劉天華
代理審判員 蔡 靖
代理審判員 楊 巍
土地證明書10
×××學校始建于×××年,約占地×××畝(或平方米),位于×××村×××路。該校使用土地東至×××,西至×××,南至×××,北至×××。土地權屬合法、產權無任何糾紛,屬建設用地,系學校集體所有!
特此證明
項目學習印章 中心學校印章
。ê炇穑ㄇ闆r屬實)意見) (簽署(情況屬實)意見)
鎮(zhèn)土管所印章 鎮(zhèn)人民政府印章
。ê炇穑ㄇ闆r屬實)意見) (簽署(情況屬實)意見)
土地證明書11
茲有x鎮(zhèn)x村x組村民,世居本村,農業(yè)戶口,該戶房屋建于xx年,延用至今,經核定,該戶現有住房x層x間,用地面積x平方米,因該戶保管不善,遺失土地使用證一份。
特此證明
國土所
xx年x月x日x鎮(zhèn)x村
土地證明書12
土地權源證明書《國有土地使用證》是證明土地使用者(單位或個人)使用國有土地的法律憑證,受法律保護。城鎮(zhèn)住房用地登記發(fā)證的范圍包括城鎮(zhèn)房改房、經濟適用住房、商品房和其他住房用 《國有土地使用證》是證明土地使用者(單位或個人)使用國有土地的法律憑證,受法律保護。北京市國土房管局對直接填發(fā)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根據國有土地使用方式不同,分別加蓋《北京市國土房管局劃撥土地使用證專用章》、《北京市國土房管局有償土地使用證專用章》、《北京市國土房管局交納使用費土地使用專用章》、《北京市國土房管局臨時土地使用證專用章》。
《國有土地使用證》 - 辦理對象
城鎮(zhèn)住房用地登記發(fā)證的范圍包括城鎮(zhèn)房改房、經濟適用住房、商品房和其他住房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權和國有土地使用權發(fā)生轉移后的變更土地登記,發(fā)證對象為擁有房屋所有權的住房產權人。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體,只有進行發(fā)證登記并且兩者權利主體一致,房屋產權人的合法權益才能得到有效保護。
《國有土地使用證》 - 辦理
房改 房和經濟適用房用地“土地使用證”的辦理:由住房戶和原使用土地單位到轄區(qū)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共同申請,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將依法辦理;如原用地單位已不存在,住房戶可和該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或現在實際使用原單位土地的單位,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共同申請;如果住房由居委會管理,住戶可和居委會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共同申請。
商品房住房土地“土地使用證”的辦理:由住房戶和開發(fā)商共同到所在轄區(qū)的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辦理。住房戶需要提交的資料包括:房主身份證復印件、售房合同或單位售房證明或房產證。
如果城鎮(zhèn)居民的工作單位或房屋開發(fā)商沒有給房屋產權人辦理住房“土地使用證”,房屋產權人可向工作單位或開發(fā)商提出要求。仍不辦理的,可向所在轄區(qū)的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舉報。 《國有土地使用證》 - 申辦程序
(一)辦理程序
土地登記申請人(使用者)應持有關土地權屬來源證明相關材料,向國土資源局提出申請。
1、土地登記申請
(1)有關宗地來源的政府批復及批準文件,建設用地許可證。提交國有土地使用權通過招標、拍賣、協(xié)議等形式進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關土地權屬材料。
(2)因買賣、繼承、贈與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提交買賣、繼承、贈與土地使用權轉讓協(xié)議書和公證書,原土地使用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書。
(3)提交土地登記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保企事業(yè)單位的土地使用者應提交土地登記法人證明書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身份證。
2、地籍調查
對土地登記申請人的土地采取實地調查、核實、測量、繪制宗地草圖及紅線圖。查清土地的位置、權屬性質、界線、面積、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關情況。并要求宗地四至鄰居界線清楚,無爭議,確認后簽字蓋章。
3、土地權屬審核
土地登記機關對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記申請書、權屬來源材料和地籍調查結果進行審核,決定對申請土地登記的使用者土地權屬是否準予登記的法律程序。
4、頒發(fā)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評估收費
根據行政許可收費標準收取以宗地評估報告評估基準地價的總額計算各項費用。 《國有土地使用證》 - 變更
申請轉讓變更登記時必備材料
一、個人商品套房:
辦理商品套房土地使用證變更手續(xù)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已簽定土地出讓合同或領取土地使用證的,提交合同和土地證。
2、房屋所有權證
3、契證
4、受讓方身份證
5、其他材料
二、個人獨立私房用地:
(一)、協(xié)議轉讓形式:
辦理土地使用證變更手續(xù)時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已簽定土地出讓合同或領取土地使用證的,提交合同和土地證。
2、房屋所有權證
3、契證或買賣協(xié)議書
4、受讓方身份證
5、其他材料
(二)、法院裁定:
辦理土地使用證變更手續(xù)時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已簽定土地出讓合同或領取土地使用證的,提交合同和土地證。
2、法院判決書或法院裁定文書或法院調解文書
3、受讓方身份證
4、房產已過戶的,提供房權證與契證
5、其他材料
(三)、委托拍賣:
辦理土地使用證變更手續(xù)時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已簽定土地出讓合同或領取土地使用證的,提交合同和土地證。
2、拍賣公證書或委托公證書
3、受讓方身份證
4、房產已過戶的,提供房權證與契證
5、其他材料
三、單位用地:
(一)、協(xié)議轉讓:
辦理土地使用證變更手續(xù)時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已簽定土地出讓合同或領取土地使用證的,提交合同和土地證。
2、房屋所有權證
3、契證或買賣協(xié)議書
4、受讓方身份證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5、企(事)業(yè)單位證照
6、企業(yè)章程
7、其他材
料
(二)、法院裁定:
辦理土地使用證變更手續(xù)時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已簽定土地出讓合同或領取土地使用證的,提交合同和土地證。
2、法院判決書或法院裁定文書或法院調解文書
3、受讓方身份證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4、房產已過戶的,提供房權證與契證
5、企(事)業(yè)單位證照
6、企業(yè)章程
7、其他材料
(三)、委托拍賣:
辦理土地使用證變更手續(xù)時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已簽定土地出讓合同或領取土地使用證的,提交合同和土地證。
2、拍賣公證書或委托公證書
3、受讓方身份證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4、房產已過戶的,提供房權證與契證
5、企(事)業(yè)單位證照
6、企業(yè)章程
7、其他材料
(四)、國有企業(yè)轉讓:
辦理土地使用證變更手續(xù)時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已簽定土地出讓合同或領取土地使用證的,提交合同和土地證。
2、房屋所有權證
3、契證或買賣協(xié)議書
4、受讓方身份證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5、企(事)業(yè)單位證照
6、企業(yè)章程
7、由國家授權的機構或部門同意轉讓的批文
8、其他材料
(五)、集體企業(yè)轉讓:
辦理土地使用證變更手續(xù)時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已簽定土地出讓合同或領取土地使用證的,提交合同和土地證。
土地證明書13
國土資源局:_________________
茲有_______________辦理用地位置座落在_______________村(居委會),持有土地批準證書號碼為_______________的土地(變更)登記手續(xù),申請使用土地的'范圍包括了本人位于其用地_____側_______________建筑物用地,即地號為_______________的宗地圖所示_____號至_____號界址線包含(穿過)的建筑物。該建筑物是由本人建造使用,所占用土地_______________辦理土地批準和土地登記手續(xù),土地使用權屬于_______________,現本人對該建筑物所占土地合并到_______________申請登記的宗地使用無異議。
特此證明
證明人(建筑現使用者):______________(簽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一、村(居)委會調查意見:
經調查,上述證明所反映的情況屬實,證明人_______________親筆簽名的情況屬實,同意_______________按宗地圖所示用地紅線辦理土地登記手續(xù)。
負責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村(居)民委員會
二、辦理注冊資料如下:
首先你要確實是辦理有限公司還是辦理加工廠,有限公司條件如下:
1、股東具備兩個以上
2、房產權復印件及租賃合同
3、注冊資本可以注冊為_________________萬元,可申請17%,也可以投資為最低3萬元但不能申請進出口業(yè)務;
4、經營范圍、股東出資比例
上述資料具備好到所在地工商所申請名樂核準準,數日后工商所頒發(fā)《企業(yè)名稱核準通知書》,驗資所(驗資),工商所受理(營業(yè)執(zhí)照),公安局(刻章),質監(jiān)局(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局(稅務證),當地銀行開戶。
土地證明書14
農村房屋所有權證明
房屋,房屋產權歸其本人私有,沒有辦理過房屋產權登記,無爭議。
特此證明
村委會主任(簽字):紅土村村民委員會(公章)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證明書
房屋,宅基地沿用至今。同意為其確權。
特此證明
村委會主任(簽字): 紅土村村民委員會(公章)
年 月日
土地證明書15
XX省XX市XX縣XX鎮(zhèn)XX村村委會:
1.證明村東路北地塊,土地方位東至五組地界,西至河溝,南至馬路,北至河溝。該土地面積總計一百畝,此地為村委會承包給張XX種植土地,在20xx年春種前,土地所有權屬張XX。
2.本村委會同意張XX將此土地出租給牛XX。
3.本村委會承認土地承租經營使用權合同中所附的地圖有效。
土地所有權人:(簽字)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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